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 法院以“拒执罪”移送公安机关

作者:原创  信息来源:本站  发布时间:2018-11-29  浏览次数:7808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
  近日,新丰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,因被执行人陈某范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,不如实申报财产,依法以“拒执罪”将其移送公安机关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图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范宣读拘留决定书)

  案情回顾

  2014年间,陈某威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余某借款两笔各20万元,陈某范对上述两笔借款担保偿还。借款逾期后,陈某威、陈某范被李某诉至法院。新丰法院判决陈某威偿还上述两笔借款共计40万元本息,陈某范对两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判决生效后,两人均未履行偿还义务,陈某威更是从此“销声匿迹”。

  李某申请强制执行后,陈某范一直以“不是我借的钱”“陈某威有还款能力”等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,对执行法官发出的执行通知书、财产报告令、财产申请表等亦不重视,在填写财产申请表时未如实填写。对此,执行法官再次严肃告诫陈某范,如虚假报告财产,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、拘留等措施。然而,陈某范却置若罔闻,心存侥幸,避重就轻不如实申报财产,隐瞒其已还清银行借款的事实,甚至在之后的传唤里不到庭,和法院玩起了“躲猫猫”。

  执行法官随后在“四查”中发现,陈某范因借款50万元向银行抵押了房子,但在20172月份已还清全部借款。因担心法院会对其房屋进行拍卖,对已还清的借款一直不办理消除抵押登记。得知此情况后,我院将陈某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公安临控系统。

  虚假申报财产 法院以“拒执罪”移送公安机关

  近日,申请人李某提供线索表示发现陈某范踪迹。经过多次查找,我院执行法官将其强制传唤到庭。因陈某范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还款义务,不如实申报财产,有偿还能力拒不履行,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,据此,新丰法院依法作出对陈某范拘留15天的决定。拘留期间,陈某范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。为更有效震慑“老赖”,重拳打击拒执犯罪,让拒执罪成为高悬在“老赖”头上的一把利剑,维护司法权威和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,新丰法院依法以拒执罪将陈某范移送公安机关,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图为新丰法院法警拘留被执行人陈某范)

  执行法官表示,在执行案件中,主动申报财产是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,如不主动申报财产或者隐瞒申报,对还款不积极、不主动,有偿还能力拒不履行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